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指引 (2023年版)427
发表时间:2023-04-14 13:04 为进一步规范保安员资格考试工作,提升保安员整体素质,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我市保安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及新版“广东省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报名考试对象 保安服务行业实行从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并获得由珠海市公安局核发全省统一的《保安员证》方可上岗。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 (一)应当报名参加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 1.各保安服务(分)公司的保安员(含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民爆、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2.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的保安员(含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3.治安巡防员、交通协管员、视频监控员等直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工作的人员。 4.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招用的保安员。 5.2013年前,已获得由珠海市公安局核发全省统一的《保安员证》,但未进行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并通过的保安从业人员。 6.上述2、3、4项必须以单位名义到辖区派出所完成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 (二)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2.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报名方式 由于保安系统项目对于浏览器选择有限制,当前版本只对于谷歌浏览器有完整的测试兼容性,其他浏览器访问平台有可能会因为不兼容问题出现一些错误信息。打开浏览器搜索“广东政务服网”→搜索“保安员证”→“保安员证核发”→“在线办理”,以法人登录的方式进入“系统”进行报考人员相关信息录入。报考单位录入的保安员材料初审工作由辖区派出所负责,保安员指纹采集工作由珠海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保安培训考试中心)负责(联系人:陈智聪,联系电话:3689959、18023098302)。 (一)以单位名义统一报名(不接受无单位人员报名),保安服务从业单位(1.在我市注册并取得保安服务许可的保安服务公司;2.在我市备案的保安服务分公司及跨区经营的保安服务公司;3.在我市备案的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到辖区派出所留存: 1.近期免冠大1寸蓝底证件照2张和广东省保安员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初中以上学历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二)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指定专人将申请人花名册(列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发到珠海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邮箱peixunzhongxin393@163.com,同时注明从业单位和辖区派出所。 (三)保安培训考试中心在组织考试前使用专用指纹采集设备采集报考人员的指纹信息。 三、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流程详见《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流程图》(附件2),具体如下: 因省公安厅新版“系统”取消了原单位账号密码登陆模式,辖区派出所需指派责任民警,使用个人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网址:http://68.26.6.51:8080),对报考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受理报名后分局治安主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审核;分局治安主管部门完成审核后,保安培训考试中心开具《珠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确认缴费后组织考试并采集指纹,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阅卷评分并将考试成绩上报市局治安主管部门;市局治安主管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制证数据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 四、收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保安员资格考试费标准等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290号),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的人员,每人收取理论考试费40元、体能测试费45元,共计85元。上述两科第一次补考不收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保安员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所有单位不准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根据各从业单位报名人员情况,由市保安员培训考试中心作为执收单位登录珠海市非税系统→向参考单位开出《珠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将《珠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缴款通知书》发至参考单位→参考单位凭借缴款通知书到市财政局指定的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网点缴款→各参考单位将银行开出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自行留存,以便核对。 五、考试和发证工作步骤 (一)考前准备。为提升保安员素质、提高考试合格率,并降低保安从业单位的成本,建议在资格考试前,从业单位先对保安员进行职业培训,组织保安员按照《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及保安员资格考试复习题库内容进行学习。 (二)设置考场。由珠海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在市公安局保安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 1.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参加考试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由报考单位提供考试场地,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上门组织考试。 2.对参加考试人数较少的由辖区分局统一组织,安排考试场地,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上门组织考试。 3.对因考试场地限制或其他因素影响的参考人员亦可直接到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考场进行考试。考场地点:香洲区新溪路88号1楼电教室(边防苑1楼电教室,附件3);考试时间:每逢工作日的周五全天(根据人数情况可开设多场考试)。 (三)组织监考。考场监考由市局、分局治安管理部门派人完成。监考人员至少2人,主要负责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规程,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四)市培训考试中心收费确认。由市培训考试中心根据非税系统缴费情况进入“系统”对已缴费人员进行确认。 (五)阅卷评分。每场考试结束后,由市局保安监管部门指导监督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进行阅卷,确保阅卷结果客观公正。 (六)登记考试成绩。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对考试成绩进行登记,市局保安监管部门审核后将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资料上传省制证中心。 (七)制证。省制证中心对考试通过的人员制作全省通用的《保安员证》。 (八)证件领取。市局治安管理部门领取后交由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市保安培训考试中心在进行证件登记后通知参考单位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