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万!坦洲11名房东被处罚80
发表时间:2022-05-18 11:11 背景 近年来,随着“日租房”、“月租房”、“网约房”的兴起,房屋租赁行业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户信息等问题也随之应运而生。许多房东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在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时,漠视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不按规定实名登记承租人员身份信息,造成出租屋无证入住、一证多人、人证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更是使出租屋成为犯罪分子藏身匿踪的“避难所”和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地,也为疫情防控埋下安全隐患。 接待未成年,被罚3.05万元 近期,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力度和安全防范水平,预防减少违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坦洲公安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出租屋、旅馆业开展突击检查,严查“一人登记多人住”、“本人登记他人住”、“不实名登记”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对坦洲镇十四村某公寓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该公寓不仅存在未按规定登记入住人员身份信息的情况,同时还存在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况。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入住该公寓的未成年人还涉嫌违法犯罪。 因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坦洲公安依法对该公寓负责人开出3.05万元的罚款单,并责令立即停业整顿。 未落实管理职责,10间出租屋被处罚 近期,坦洲公安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出租屋开展集中清查检查,严查出租屋防疫、治安以及消防安全隐患。 检查过程中,民警对出租房屋存在的治安、消防等问题隐患督促房东尽快整改,并对出租房主和承租人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告知房屋出租人(包括出租房主、出租房屋管理人、托管服务企业公司)应当知晓并履行出租房屋实名登记等安全防范责任,同时签订责任书。检查发现位于坦洲南坦路、十四村利源路、网髻路等路段的9名房东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的身份信息,被公安机关当场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位于十四村利源路的某公寓门口虽有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但实际上公寓工作人员并未对出入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查验行程卡等基本防疫措施,存在严重疫情防控漏洞及风险,对此,坦洲公安配合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法责令该公寓停业整顿一周。 声明:编辑转载是出于传递知识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