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柜“霸占”楼道空间,违法!218
发表时间:2022-06-29 10:47 近期,某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长水中队接到某小区物业的举报,反映该小区业主存在用鞋柜“霸占”楼道的现象,不仅占用了公共空间,还影响楼道整体美观。 中队队员联合由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物业的带领下进行了实地查看发现该楼户型为两梯两户,电梯间有约4米的公共空间,业主利用自家门口到电梯门之间的空间放置了一个长约1米、宽约0.4米、高约2米的木质鞋柜。鞋柜几乎是算准了尺寸贴着电梯门卡进去的,原本不宽敞的电梯厅显得更加拥挤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见到类似的情景,部分业主怕把鞋上沾的灰尘和泥土带回家,便把私人鞋柜搬到公共楼道。那么这种做法合不合法呢? 其实,把鞋柜等杂物堆放在楼道里,鞋子等表面沾染的灰尘就会在楼道内漂浮,方便了自己却危害了他人健康。另外,鞋柜等杂物大多为易燃材质,侵占公共空间的同时更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声明:编辑转载是出于传递知识之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